


成都發布重大土地改革政策:商品房用地一律拍賣出讓
來源: 本站作者:時間: 2017-05-05
為推進重大土地資源配置改革,完善重大土地資源配置機制,強化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監管,成都市政府于5月3日在官方網站發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重大土地資源配置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推進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對營利性社會事業用地、非公益性科研辦公用地實行有償使用”“商品住宅以及含商品住宅的用地,一律以拍賣方式出讓”,將使經營性用地的出讓行為更加規范。
《實施意見》還提出,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成都市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建立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抓好郫都區(微博 微信))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這一試點改革如得到迅速推進,不僅將在當地實現“城鄉土地同權同價”,還有望彌補國有建設用地的不足,這將對土地供應市場產生重大影響。
市場配置土地資源 商品房用地一律拍賣出讓
《實施意見》提出,推進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劃撥用地目錄,嚴格限定劃撥用地范圍。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對營利性社會事業用地、非公益性科研辦公用地實行有償使用。經營性用地(含地上、地下空間)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商品住宅以及含商品住宅的用地,一律以拍賣方式出讓。
對于工業用地,《實施意見》提出,創新工業用地供給管理方式。堅持和完善工業用地有償使用、市場配置制度。針對不同行業、不同類型工業項目特點,通過公開掛牌競價,鼓勵采用長期出讓、彈性年期出讓、租賃、先租后讓和建設標準廠房等多種方式,滿足工業發展用地需要。對具有龍頭帶動性或戰略引領性的新興產業,經市政府審議同意,其土地出讓起始價可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確定。
建立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這是《實施意見》的一大亮點,提出要“抓好郫都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推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逐步進入成都市公資交易中心實施公開出讓,并實行與國有建設用地相統一的交易規則。
發揮政府作用 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
《實施意見》提出,更好發揮政府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統籌安排城市發展用地;合理分配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改進建設項目用地審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合理高效利用;支持新產業新業態與社會事業發展用地;完善房地產開發用地調控機制。
對于改進建設項目用地審查,《實施意見》提出,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改進和優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審查報批。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使用已批準建設用地進行建設的項目,可不進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在用地預審階段,不再對補充耕地和征地補償費用等情況進行審查。已通過用地預審的建設項目,在用地報批階段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標準等情況。
對于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合理高效利用,《實施意見》提出,鼓勵市場主體收購相鄰多宗低效利用地塊,申請集中改造開發。涉及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等難以獨立開發的零星土地,可一并進行改造開發。
《實施意見》提出,完善房地產開發用地調控機制。綜合考慮經濟發展、土地資源、市場需求等多種因素,對各區(市)縣政府(含成都高新區(微博)、成都天府新區管委會,下同)每年房地產開發用地實行計劃供應。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市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會商市場形勢,研究調控對策,提出土地供應意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